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廉政建设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28浏览次数:2396

    为了保障完成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的任务,在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的全过程中发挥监督、审计工作的作用,加强廉政建设,经院党委会讨论,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组织建设,加大监督力度
1、成立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领导小组。由院务常务会议成员组成。主要负责: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确认;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项目资金总额的确定;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和材料等要求的确认等。
2、成立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项目监督、审计工作组。由院党委书记(组长)、校纪监审办公室1人(聘)、院财务负责人、院党委纪检委员、院工会主席等五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的各项工作操作流程;加强廉政、效能的监督,预防职务犯罪,促使权力正确行使,促进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管理的完善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掌握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加强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审计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项目的资金财务,以及审核工程造价。
3、立项工作按照《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工程项目立项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整个学院的立项工作在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
4、招投标工作在学院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监督审计工作组的领导下工作,由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承担。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和规范物资采购、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
5、合同审核工作在学院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根据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和部分校内外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批。
6、资金管理工作由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监督审计工作组和财务部门负责,同时负责资金的预算、投资控制、资金支付和超预算资金的审核工作。资金的支付按照《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大额资金的支出要报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合理。
7、审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必须实施跟踪审计的工程项目,需选择有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由学院配备一名有一定工程审计经验的同志加强工程审计力量,实施对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
8、工程质量检查和校内验收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外,必要时还要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加强对大宗建筑材料进行抽检,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抽查,在交付使用前进行初步质量验收。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
1、制定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对施工、材料供应及对乙方单位的约束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要尽量细化、量化,程序明确,手续简便,易于操作,以保证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能够高效、有序、科学、健康地进行。
2、制定各项工作操作流程。对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如:招投标、材料采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金管理、印章使用、合同审核、审批签字、文档保管、安全保卫等都要有操作流程并严格按操作流程办理。
3、制定廉政纪律。由维修工程和基础建设项目监督审计工作组制订相关廉政规定和审计制度,加强对有关人员勤政廉政教育,监督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增强有关人员自我约束能力和廉政意识。必要时与乙方签订廉政公约,加强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廉政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根据情况给予纪律处分,违法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党委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