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固定资产增加、变动、处置工作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8浏览次数:1682

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大文正[2013]12号),文正学院所有固定资产必须进入文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现将主要工作流程规范如下。

(一)固定资产增加:

1.资产管理员登陆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简称系统),选择自己所属管理部门,进入“资产管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同时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添加新验收单、填写验收单信息项、生成卡片、补充卡片信息项、提交资产审核等步骤后保存并提交给相应的资产归口部门进行审核。

2.归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同时在系统中审核资产管理员提交的新增资产,审核通过后提交给财务部门。

3.资产管理员(或经办人)携带新增资产发票或其他证明到相应归口部门打印并领取验收单、条形码,并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上签字。

4.资产管理员(或经办人)持验收单、发票或其他证明等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5.财务处报销后在系统中填入凭证号,完成系统的最终审核和记账。

6.资产管理员和归口部门分别将资产验收单一联归档。

(二)固定资产变动(项目变动):

1.资产变动申请人(资产管理员)登陆系统进入“资产管理-变动处置-资产变动”,同时点击“项目变动”,进入资产变动(项目变动)界面(项目变动指资产使用部门、使用人、现状、使用方向、存放地点、数量发生了变动)。

2.选择待变动资产所在单位,并在选择窗口中选择“归口人员(大类)”,在窗口显示的资产信息中勾选需要变动的资产并点击“选择”生成新的“资产变动报告单”。资产管理员完成资产变动信息的填写后点击“保存”并提交给归口部门审核。

3.归口部门核实资产变动情况,并在系统中审核提交的“资产变动报告单”。审核通过后提交给财务处。财务处最终完成系统的二次审核。

4.资产变动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或者资产的使用现状、使用方向、资产数量发生了变动,资产管理员须打印“资产变动报告单”,并持报告单到归口部门签字确认。签字后的“资产变动报告单”归口部门和资产变动申请部门各保留一份。

(三)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到期资产)、报损(非正常报废)):

1. 资产处置申请人(资产管理员)持资产报废、报损书面申请和《文正学院资产报废报损审批表》到归口部门提请对待报废、报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

2.归口部门会同相关技术部门对待报废、报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并在《文正学院资产报废报损审批表》上出具审核意见。

3.资产管理员登陆系统进入“资产管理-变动处置-资产处置”,选择处置资产所属的管理单位,同时点击“增加”,进入资产处置界面。与资产变动操作类似,在窗口新增的“资产处置报告单”中选择处置方式为“报废/报损”,依据《文正学院资产报废报损审批表》上审核意见填写处置审核意见后点击“保存”并提交给归口部门审核。

4.资产管理员打印“资产处置报告单”。若处置资产尚未导入系统,应补充提交《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明确报废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购买时间、单价、总价。若处置资产为2008年学院回购评估资产,应标明该资产的评估原值和评估净值。

5.归口部门在系统中审核提交的“资产处置报告单”,审核通过后提交给财务处。

6.资产管理员按照《文正学院资产报废报损审批表》上所列项目审核审批。

7.资产管理员会同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对处置资产进行清点转移或处置标注,并在《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或资产处置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8.资产管理员凭《文正学院资产报废报损审批表》、《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或资产处置报告单、以及相关批文等到财务处办理处置资产产权核销手续。财务处同时完成系统中资产处置的最终审核。

9.《文正学院资产报废报损审批表》、《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及相关批文等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归口部门、资产处置申请部门各同时保留一份。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13年5月修订

  

附:登陆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方法:

1)从学院数字化校园-服务与资源中点击“固定资产”进入:

http://my.sdwz.cn/index.portal

2)直接用浏览器登陆进入:

http://gdzc.sdwz.cn/gdzc/